5月29日,在大朗分会一名会员的邀请下,秘书处陪同其前往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及东坑环保局,就其2016年在东坑开厂被环保局环保检查一事进行了深度咨询和了解,并在东坑环保局对当时检查处罚的事实进行了资料查询。
大约在2016年初,该会员在东坑一家工业园区开了一家厂,租厂房时房东拍着胸脯讲,保证环保检查没问题,他们有环保资质,也有关系,绝对搞定。9月,东坑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园区的5家企业进行了环保检查和取证,并敦促其在一周之内必须搬迁,否则查封,同时,让他们几家企业的老板在检查情况资料上签字(实质上是处罚确认书),在房东的怂恿下,说你们签了字按时搬迁就没任何问题了,于是,5家企业法人连看都没看,就在所谓“签了字搬迁走了就没事”的文书上签字确认了。半年后,该会员收到了让他到东坑环保局接受处罚的电话(他没有在意,时间长了就忘记了此事),一个月前,该会员突然发现自己放在银行卡上的9万多元钱被扣了,到银行一查才知道是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。再打电话给法院,才知道是两年前的那次环保检查的处罚罚款8万元和每天3%的滞纳金8万元,加上诉讼费,共计16万8千元。而且当初环保局通知他的原始电话录音都保留完整。
庄严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
下午,在广佛分会周大书常务副会长的介绍下,一名石桥镇姓李的乡友就他工伤赔付太低一事找到了秘书处。他在深圳市的一家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手头接了一点小活,结果才干了几天就出事,桡骨粉碎性骨折导致八级工伤,由于他不是公司员工,建筑公司买的是团体险,保险公司没有查到他在公司的工资和社保(本身就没有),因此,按照保险的最低赔付标准4万多给予赔付。秘书处将他的情况随即咨询了陈伟荣誉常务副会长,并得到陈伟会长的鼎立支持,通过综合判断和分析,无法提起更高赔付标准的诉讼。
通过秘书处昨天接触的两件涉及法律的事件,特别呼吁并提醒大家:一是字不能乱签,二是口头承诺不可信,三是政府办事讲证据通话都有录音为据,四是发生任何问题要及早处理好,不能拖,五是法院只讲法律不讲道理。请大家谨